高安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
学生仪容仪表是学生精神风貌的重要内容。中学生仪容仪表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。为了规范全校学生的仪容仪表,学校根据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要求,特对学生的仪表仪容作如下规定。
一 仪容
1. 头发应符合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,不留长发、爆炸型头发等怪发型。
2. 男女学生不烫发,不染发,不打发胶、摩丝等定型剂。
3. 男生不留胡子, 不剃光头,不留中分发型。前额发下压不超过眼眉毛,两侧鬓发不盖耳,长不超过耳洞,后部头发不长过衣领,头发不过厚。
4. 女生不散发,不束怪发。前额发不遮眼,不留长刘海或斜剪式刘海,后部可梳成运动式短发或扎束式马尾。过衣领的头发应扎起。
5. 不画眉、纹眉,不绘眼影,不涂唇膏,不抹脂粉。参加文艺演出活动除外。
6. 不佩戴项链、手链、玉佩、佛珠、耳环等首饰,不穿耳洞。
二 仪表
1. 平时着装应简朴大方,不穿奇装异服,不应成人化。
2. 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,必须按规定穿着校服。
3. 不披衣敞怀,内衣不应露于外套外。外衣的钮扣除最上面一颗外,其余应全扣上;衣服拉链至少上拉2/3。
4. 男生不能穿短裤或背心,体育课或进行体育比赛除外;女生不能穿单薄衬衣、无袖外衣及超短裙。
5. 学生在教学区内不得穿拖鞋、高跟鞋。
6. 不留长指甲,不涂指甲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