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次特级教师评选通知 作者:简先草 来源:本站原创 时间:2014-12-20 第七次特级教师评选通知,具体见网站文件,申报者请按评分项目和标准填写好自 己的业绩,教育教学业绩时效为五年,即2010年1月1日以后,并将有关原件和复印 件在12月23日下午五点前交教研处,逾期视为放弃,教研处将公示推荐人业绩,并按地区评分标准排序上报。特此通知。 教研处 2014年12月20日